五、申报渠道 (一)企业向所属地的市州科技局申报,在国家级高新区注册的,由国家级高新区申报; (二)部属高校和指定高校直接由该校科技处申报;其他省属院校划由所在辖区科技局申报; (三)中央在湘、省属科研院所由相应的省直行业主管部门申报。
六、申报要求 (一)未通过申报系统打印的《项目申请书》无效,对于没有进行网上申报的项目,省科技厅一律不受理; (二)申报材料包括《湖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申请书》及相关附件,其中,申报专项计划和重点项目需提交《湖南省科技计划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所有申报材料一式2份,全部用A4纸打印并装订成册; (三)由各推荐单位的科技计划综合管理部门归口向受理中心报送,不单独受理其他单位和个人的项目申报; (四)不在科技计划项目指南范围内的项目,原则上不得申报,同一项目亦不得在各类科技计划之间重复申报; (五)申报项目中主要负责人当年只能申报1项,正在实施或尚未结题的项目主要负责人不得申报新上项目; (六)实行限时申报。申报日期为2007年11月26日至2008年1月20日。之后不再受理申报工作。 (七)凡申报有专用申报表的项目,请在湖南省科技计划业务管理信息系统中选择相应的专用申报表填报。其他项目仍在湖南省科技计划业务管理信息系统中按原方法填报。
七、申报时间 项目申报受理时间为2007年11月26日至2008年1月20日。 项目集中受理时间为2007年12月18日至2008年1月20日,具体安排如下: 2007年12月18日:株洲、株洲高新技术开发区 12月19日:衡阳、岳阳 12月20日:益阳、张家界 12月21日:邵阳、常德 12月24日:湘潭、永州 12月25日:郴州、娄底 12月26日:怀化、湘西自治州 12月27日:长沙 12月28日:长沙高新技术开发区 12月29日:湖南师范大学、湘潭大学、湖南农业大学 12月30日:长沙理工大学、南华大学、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湖南工业大学 12月31日:湖南省农科院、吉首大学、湖南科技大学、湖南中医药大学 2008年1月4日:中南大学 1月8日:湖南大学、国防科技大学 1月9---11日:其他指定院校和科研院所 1月14日---15日:省直部门 1月16日---20日:受理中心项目汇总、分类、移交
注:上述单位如在12月18日前能够准备好申报材料,可提前与受理中心预约受理。 地 址: 长沙市河西岳麓大道科技大厦一楼大厅102室 ――湖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受理中心 联系人: 科技厅计划处 张天教 0731-8988810 受理咨询 钟海华 贺湘艳 0731-8988732 系统咨询 李 华 0731-8988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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