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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重新启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紧急提示

    我国于去年底全国性地停止了所有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工作,也全面中止了原有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今年4月14日,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共同印发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08]172号)、《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并发布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征求意见稿),近期《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正式发布。新政规定无论高新区外、区内高新技术企业,都同等享受税收等优惠政策。

《新政: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重点领域与工作指引、税收政策》
(点击下载电子版,24.49M,PDF格式)

    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已经在近日研究和部署我省根据新办法进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计划于8月底启动),而且在2008年要将全省2000余家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据了解,国家三部委的意见是原有高新企业要砍掉1/3~1/2),同时进行新申请企业的认定工作。为使原有高新技术企业能再次成功通过认定,新申请的亦能顺利通过,我们已经做好了充分的准备工作,将为各企业提供专业、高效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服务等工作。同时提请各单位提前充分做好各项准备工作(比如财务部门对“研究开发费”的帐务处理)。
如有任何疑问,可以随时向我们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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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也可为高新区和各地方科技主管部门辖区内的企业举办相关培训会,欢迎与我们联系。

相关链接:以新办法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享有的优惠政策:
1、无论高新区内、区外企业,一律享有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政策;
2、享有按低价在开发园区内购地的优惠;
3、享有工程报建费由240多元/m2,减按40余元/m2计征的优惠,例:如建筑面积为5万平方米,则可以节省报建费1000万元;
4、高新企业上市融资的优惠政策;
5、成为政府采购优先选择的目标等。

    相关提示:
    我省将比照国家“创新基金”的管理模式,认定专业服务机构进行高新技术企业的服务工作。

    长沙海联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是经科技部和省科技厅认定的科技服务机构。在各级领导的支持下,长沙海联多年来在创新基金、科技支撑计划、863计划、农转资金、工程中心、“双高”、“双软”认定等申报服务方面取得了十分骄人的业绩;同时接受科技厅的委托承担了省科技计划的立项评审与绩效考核、湖南省节能减排重大专项的立项评审和绩效考核工作。 我们将一如既往为全省科技管理部门和科技企业提供更权威、更专业、更高效的科技咨询服务和融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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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7月18日